離婚后撫養費每月給多少錢才是標準

導讀: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如果行為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話,則有可能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判刑,這也是不給付撫養費最為嚴重的后果。那么離婚后撫養費每月給多少錢才是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如果行為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話,則有可能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判刑,這也是不給付撫養費最為嚴重的后果。關于離婚后撫養費每月給多少錢才是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撫養費每月給多少錢才是標準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關于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商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
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
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
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
二、撫養費不給最嚴重的后果
如果一方不履行撫養費義務,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持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情形還需要先行提起撫養費糾紛之訴拿到法院生效調解書或判決書之后才能再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擔保人等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行為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話,則有可能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判刑,這也是不給付撫養費最為嚴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