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

導讀:
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律師說法: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案情簡介: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原、被告雙方于2012年9月經人介紹認識,登記結婚生育婚生女。后因為因家庭瑣事發生肢體沖突,邵某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文新派出所兩次報案并記錄在案。原告請求撫養女兒并由被告每月承擔撫養費4000元。因此,本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承擔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中合理部分,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律師說法: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案情簡介: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原、被告雙方于2012年9月經人介紹認識,登記結婚生育婚生女。后因為因家庭瑣事發生肢體沖突,邵某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文新派出所兩次報案并記錄在案。原告請求撫養女兒并由被告每月承擔撫養費4000元。因此,本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承擔撫養費的訴訟請求中合理部分,依法予以支持。關于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
律師說法:撫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本案中,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被告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本院酌情確定為2000元/月。
案情簡介:夫妻因家庭瑣事離婚
原、被告雙方于2012年9月經人介紹認識,登記結婚生育婚生女。雙方從相識到結婚時間較短,婚前未能互相充分了解,婚后亦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后因為因家庭瑣事發生肢體沖突,邵某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文新派出所兩次報案并記錄在案。2014年10月,原告離開家中在外居住至今,現婚生女丁某乙與被告及家庭保姆共同居住。至此之后,原告回到被告姐姐家中要求見女兒,均被被告拒絕。原告請求撫養女兒并由被告每月承擔撫養費4000元。
法院判決:準原告與被告離婚,子女撫養費為20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