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有時效的限制嗎

導讀:
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屬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沒有時效限制。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持續經過法定期間,其權利發生效力減損的制度。該條文將訴訟時效的客體規定為民事權利。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權是基于當事人的特殊身份,而享有上述請求權的身份可能存在一定的期限,故上述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并非是永久的,而必須以特殊身份的存續為條件。在撫養關系案件中,撫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給付撫養費請求權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但在撫養法律關系不再存續的情形下,給付撫養費請求權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那么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有時效的限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屬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沒有時效限制。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持續經過法定期間,其權利發生效力減損的制度。該條文將訴訟時效的客體規定為民事權利。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權是基于當事人的特殊身份,而享有上述請求權的身份可能存在一定的期限,故上述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并非是永久的,而必須以特殊身份的存續為條件。在撫養關系案件中,撫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給付撫養費請求權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但在撫養法律關系不再存續的情形下,給付撫養費請求權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關于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有時效的限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學生訴親父索撫養費屬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沒有時效限制。
1、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持續經過法定期間,其權利發生效力減損的制度。《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文將訴訟時效的客體規定為民事權利。但民事權利種類眾多,并非所有民事權利均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只有像請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返還借款請求權等純粹的要求金錢支付的請求權適用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可見該條文將作為訴訟時效客體的民事權利限定在純粹的債權請求權。
2、訴訟時效不適用于基于身份關系的債權請求權。這一類的請求權主要是指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以及因親屬關系侵害而產生的請求權,是基于身份權所附帶的具有財產利益內容的債權請求權。對于該類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應以其是否關系公序良俗為準。一般而言,對于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權,盡管其帶有濃重的財產內容,但由于其關涉人的生存,義務人若不支付上述費用將使權利人的生活沒有保障,影響公序良俗,故對該請求權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以保障生存權這一基本人權。
追索撫養費案件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后續案件,對這一類案件法律也有明確規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中載:“撫養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用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并根據原告申述的理由,經調查了解雙方經濟情況有無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是否確有增加的必要,從而作出變更或維持原協議的判決。”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可知,離婚后的父母對于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雖然最終以物化為金錢的方式顯現出來,但是這種義務是基于子女與父母的血緣關系產生的,是一種特殊的身份債權,具有人身關系的持續性債務。未成年子女不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合法權益受到被侵犯時,其實現相關權利的維權也完全受制于法定監護人。當監護人因主觀過失或者欠缺法律常識或者其他原因而怠于行使救濟權利時,未成年子女就沒有其他的途徑進行救濟了,如果撫養費的案件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方面使未成年子女的相關權利得不到法律保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在保護未成年子女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從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撫養費案件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