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繼母對前妻孩子有監護權嗎

導讀:
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那么民法典規定繼母對前妻孩子有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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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規定繼母對前妻孩子有監護權嗎
繼母對于跟隨父親生活的前妻孩子有監護權,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孩子監護權怎么變更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實施管理和保護的法律資格。
監護權是可以變更的,變更監護人的程序主要是:
1、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2、申請變更監護人,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3、法官裁判變更。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