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導讀:
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監護關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的,監護關系不復繼續,當然終止;3、監護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在指定監護人,辭去監護須經協商或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擅自辭去的不發生辭去效力;5、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義務或損害被監護人利益的,經利害關系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撤銷其監護。監護關系的解除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已達成年的法律事實或監護人、被監護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自動解除他們之間的監護關系,無須進行某種解除監護關系的法律形式。那么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監護關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的,監護關系不復繼續,當然終止;3、監護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在指定監護人,辭去監護須經協商或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擅自辭去的不發生辭去效力;5、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義務或損害被監護人利益的,經利害關系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撤銷其監護。監護關系的解除原因如下:1、未成年人已達成年的法律事實或監護人、被監護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自動解除他們之間的監護關系,無須進行某種解除監護關系的法律形式。關于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致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監護關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出于監護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法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親屬關系消滅,監護人因正當理由而辭去監護職務或依法被取消監護人資格等。出于被監護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為他人收養,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滅,撤銷無行為能力的宣告等。
1、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復健康狀態時,監護即告終止;
2、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的,監護關系不復繼續,當然終止;
3、監護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以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為條件,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也即喪失監護能力,監護關系理當終止;
4、監護人辭去監護。監護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辭去監護。在指定監護人,辭去監護須經協商或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擅自辭去的不發生辭去效力;
5、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監護人不履行監護義務或損害被監護人利益的,經利害關系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撤銷其監護。
怎么解除監護關系
監護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所以當被監護人已經具備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監護關系即應解除。監護關系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達成年的法律事實或監護人、被監護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自動解除他們之間的監護關系,無須進行某種解除監護關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對于解除原為精神病患者的監護關系,則應通過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方可撤消其監護;
2、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的、監護人不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的,或者侵害被監護人人身及合法權益的,則應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單位提起變更監護人的訴訟程序,撤消原監護人,重新指定監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