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

導讀:
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沒有規定的格式,法院會根據指定監護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指定我國立法上,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指定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由有關組織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對精神病人設立監護人首先須確認當事人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對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親屬得依規定的順序確定監護人。那么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沒有規定的格式,法院會根據指定監護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指定我國立法上,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指定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由有關組織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對精神病人設立監護人首先須確認當事人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對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親屬得依規定的順序確定監護人。關于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是怎樣的
指定精神病人監護人的文書沒有規定的格式,法院會根據指定監護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書。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何指定
我國立法上,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指定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由有關組織指定;
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種是后一種的必經程序,即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必須由有關組織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人民法院作出撤銷指定的判決,并另行指定監護人;如果未經有關組織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對精神病人設立監護人首先須確認當事人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于兩個不同的范疇。
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宣告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是法院的職權,其他任何機關或組織都不具有這一職權,而且法院的這一職權不能主動行使,必須有利害關系人的申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某一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法院受理后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審理中法院應當首先確認被申請人為精神病人。
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精神病學鑒定或者參照醫院的診斷、鑒定確認。在不具備診斷、鑒定條件情況下,也可以參照群眾公認的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認定,但應以利害關系人沒有異議為限。”對于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應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則應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