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離婚可以要求什么賠償

導讀:
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上述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關于被起訴離婚可以要求什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上述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關于被起訴離婚可以要求什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起訴離婚可以要求什么賠償
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上述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的時候,需要滿足三個樣的條件:
一、雙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雙方已進入離婚訴訟程序;
三、夫妻一方因特定的過錯而導致離婚。即只有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這四種法律規定的重大過錯而導致離婚的情況下,過錯方才成為承擔損害賠償的主體,無過錯方不能向與過錯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為,則被排除在外。
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