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共同申請的公租房怎么辦

導讀:
離婚后,公共租賃住房不能分割,需要雙方協商誰繼續居住。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給予貧困家庭的生活基礎。房屋的產權屬于政府,不屬于居民。因此,居民無權分割,只能協商由誰居住。關于"離婚后共同申請的公租房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公共租賃住房不能分割,需要雙方協商誰繼續居住。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給予貧困家庭的生活基礎。房屋的產權屬于政府,不屬于居民。因此,居民無權分割,只能協商由誰居住。關于"離婚后共同申請的公租房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共同申請的公租房怎么辦
離婚后,公共租賃住房不能分割,需要雙方協商誰繼續居住。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給予貧困家庭的生活基礎。房屋的產權屬于政府,不屬于居民。因此,居民無權分割,只能協商由誰居住。
二、申請公租房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要求的,可以向個人單位申請,也可以向有關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此時,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以便在短時間內成功處理,否則將返回,要求重新申請,增加麻煩。
2.審計人員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實際情況的,提交上級審核,公示十天。如果材料不符合申請或不完整,將返回并解釋原因。此時,申請人需要重新提交材料,以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3.當申請人的材料得到認可時,申請人將進入等待供應的環節。等待抽簽分配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賣方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租賃期限是多少年,租金是多少,以免影響個人居住。
關于如何處理離婚后的公共租賃住房,以及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過程,首先在這里介紹,你明白嗎。公共租賃住房是最低的生活保障,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如果以欺騙的形式獲得公共租賃住房,將給予一定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