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財產怎么認定

導讀:
婚姻關系的存在給夫妻之間的財富帶上了“共同財產”的枷鎖,不少人在結婚前就做好合理的財富配置,讓有限的財富流入婚姻關系。也有人在婚前未做好防范,領了結婚證之后一方給付彩禮、買賣婚前房屋、或用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或接受父母贈與房產。關于"婚前個人財產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的存在給夫妻之間的財富帶上了“共同財產”的枷鎖,不少人在結婚前就做好合理的財富配置,讓有限的財富流入婚姻關系。也有人在婚前未做好防范,領了結婚證之后一方給付彩禮、買賣婚前房屋、或用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或接受父母贈與房產。關于"婚前個人財產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個人財產怎么認定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一、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二、適用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