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

導讀:
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對于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的,因為他主要是在婚前進行投資,也就是可以認定為是雙方間的個人財產。關于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對于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的,因為他主要是在婚前進行投資,也就是可以認定為是雙方間的個人財產。關于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怎么認定
對于婚前投入婚后收益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的,因為他主要是在婚前進行投資,也就是可以認定為是雙方間的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界定的時間標準:
以頒發結婚證為時間臨界點。有一個問題值得注意,即,1994年之前存在事實婚姻說法,那么,這個臨界點將依據事實婚姻形成之時來定。補辦結婚證的,依據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定。
何為“婚前購房”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于前者,答案很簡單。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對于后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進行按揭貸款,并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有人認為,鑒于房產在法律上屬于不動產的范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之日。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后以共同財產支付的。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于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