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如何登記產權才屬于自己

導讀:
對于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證實父母出資是基于“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而登記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那么婚前買房如何登記產權才屬于自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證實父母出資是基于“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而登記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關于婚前買房如何登記產權才屬于自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準夫妻同時掛名
結婚前買房,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在房產證上,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兩人的共有財產。
如果有房貸,也認定是兩人的共同債務。
對于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證實父母出資是基于“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二、登記在父母名下
結婚前,一方的父母為孩子買房付了首付款,“婚房”登記在父母的名下。
如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
但如果結婚后夫妻雙方用自己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的所有權,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貸為由主張權利,要求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
三、登記在一方及其父母名下
這種做法往往是因為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款,因此房屋登記在其名下。
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為購房所貸款項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應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
而登記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這部分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若雙方離婚,另一方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部分可主張要求返還并平均分割。
四、小兩口與父母同掛名
房子是雙方父母出錢買的,當把小兩口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
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
如果有證據證實婚后僅夫妻雙方用其共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時,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五、只寫男方或女方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民法典規定,這屬于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其次,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一方的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于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于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