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夫妻房產如何轉為個人財產

導讀: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那么民法典夫妻房產如何轉為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關于民法典夫妻房產如何轉為個人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夫妻房產如何轉為個人財產
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約定夫妻共同房屋歸一方所有,并且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就會變成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
首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按規定,以下情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所以,一方發現另一方拿了以上財產贈與他人,那么屬于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
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