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原因侵害個人財產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全部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指的是侵權行為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消,是指賠償權利人基于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應由損害額內扣除利益,而由賠償義務人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賠償責任范圍的規則。侵權行為的與有過失同樣適用過失相抵原則。那么集體原因侵害個人財產的民事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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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體原因侵害個人財產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集體原因侵害了公民個人合法財產的,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保護范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二、財產損害賠償有哪些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
全部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指的是侵權行為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
2、財產賠償原則
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為之。??
3、損益相抵原則?
損益相抵,亦稱損益同消,是指賠償權利人基于發生損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應由損害額內扣除利益,而由賠償義務人就差額予以賠償的確定賠償責任范圍的規則。
4、過失相抵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