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慰金的概念是什么

導讀:
可見,該判決所承認的撫慰金,是指對以“此”一成為離婚原因的丈夫的虐待、侮辱行為一為原因所產生的精神痛苦的賠償,因此,有時也稱為離婚原因撫慰金。日本學說對這種判例所承認的撫慰金請求,并無異議。即成為請求離婚原因撫慰金的原因行為,在本質上是屬于婚姻過程中夫妻一方的個別侵權行為。可見,離婚原因撫慰金并不是由于離婚本身所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那么離婚撫慰金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見,該判決所承認的撫慰金,是指對以“此”一成為離婚原因的丈夫的虐待、侮辱行為一為原因所產生的精神痛苦的賠償,因此,有時也稱為離婚原因撫慰金。日本學說對這種判例所承認的撫慰金請求,并無異議。即成為請求離婚原因撫慰金的原因行為,在本質上是屬于婚姻過程中夫妻一方的個別侵權行為。可見,離婚原因撫慰金并不是由于離婚本身所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關于離婚撫慰金的概念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見,該判決所承認的撫慰金,是指對以“此”一成為離婚原因的丈夫的虐待、侮辱行為一為原因所產生的精神痛苦的賠償,因此,有時也稱為離婚原因撫慰金。日本學說對這種判例所承認的撫慰金請求,并無異議。但是,對離婚原因撫慰金與由于離婚本身而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否屬于同一性質,則有分歧。即成為請求離婚原因撫慰金的原因行為,在本質上是屬于婚姻過程中夫妻一方的個別侵權行為。夫妻之間所構成的侵權行為,雖然可以成為賠償的對象,但是,該損害賠償與該侵權行為是否成為離婚的原因之間并無必然聯系。
一般地,只是在離婚時,當事人列舉出成為離婚原因的侵權行為并請求損害賠償而已。可見,離婚原因撫慰金并不是由于離婚本身所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因此,日本多數學說認為,離婚原因撫慰金與由于離婚本身而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完全不同的,由于離婚而產生的精神損害賠償即離婚撫慰金中不包括離婚原因撫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