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1、夫妻一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意圖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都要求對方給予離婚過錯賠償,或是過錯較小的一方要求過錯較大的一方給予賠償,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持的。這可以說是婚姻侵權責任的特殊要件。由此可見,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發生不但要求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還要求該情形導致了離婚的發生。那么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1、夫妻一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意圖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都要求對方給予離婚過錯賠償,或是過錯較小的一方要求過錯較大的一方給予賠償,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持的。這可以說是婚姻侵權責任的特殊要件。由此可見,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發生不但要求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還要求該情形導致了離婚的發生。關于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1、夫妻一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
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意圖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存在著配偶雙方均有過錯的情形,例如雙方都出軌了(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另一方也有出軌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都要求對方給予離婚過錯賠償,或是過錯較小的一方要求過錯較大的一方給予賠償,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2、違法行為
我國目前可以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行為包括:
(1)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
(3)遺棄家庭成員。
婚姻的本質在于雙方共同生活,互相給予對方身體上、物質上、精神上之關愛,凡消極的不履行婚姻基本義務者,皆構成遺棄。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無正當理由外出不歸等等。遺棄可能會造成對方身體上,精神上之損害,受害配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指的是有過錯一方的行為致使配偶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并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
4、配偶一方的過錯與另一方所受到損害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
在審理中若查明“感情不和”實際上是另一方當事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因素所致,就應當適用離婚賠償。如果是因自身的過錯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精神損害不能要求配偶承擔賠償責任。
5、導致離婚的發生
就算具備了以上的條件,如果沒有導致離婚發生,還是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這可以說是婚姻侵權責任的特殊要件。
由此可見,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發生不但要求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還要求該情形導致了離婚的發生。
訴訟離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首先當事人要知道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提交的材料如下: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