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私房錢定性為共同財產是否合法

導讀: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條款: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夫妻一方的私房錢定性為共同財產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條款: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夫妻一方的私房錢定性為共同財產是否合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私房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答:
私房錢是沒有明確約定的,那么根據法律規定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如果是婚后一方的工資,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的個人存款,那就是一方的財產。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條款:
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2、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