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

導讀:
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包括利息、投資收益,應當仍屬于個人財產。案例:張某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屋,后于2009年與小亞登記結婚。張某與小亞現因感情不和,雙方決定離婚,但對于住房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發生巨大爭議。婚后,張某對房屋進行多次交易后,所獲得的巨大收益才使他能夠購買現在較大的房屋,所以,婚后購買的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雙方平均分割該套房屋。因此,法院認定,涉訴房屋是張某婚前財產的不同表現形態,并不能改變所有權歸屬,應當認定為張某個人財產。那么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包括利息、投資收益,應當仍屬于個人財產。案例:張某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屋,后于2009年與小亞登記結婚。張某與小亞現因感情不和,雙方決定離婚,但對于住房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發生巨大爭議。婚后,張某對房屋進行多次交易后,所獲得的巨大收益才使他能夠購買現在較大的房屋,所以,婚后購買的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雙方平均分割該套房屋。因此,法院認定,涉訴房屋是張某婚前財產的不同表現形態,并不能改變所有權歸屬,應當認定為張某個人財產。關于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買房婚后換大房離婚時能否算婚后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包括利息、投資收益,應當仍屬于個人財產。用其購買的大房仍是個人財產。
案例:
張某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屋,后于2009年與小亞登記結婚。婚后,張某將婚前所購房屋進行多次買賣交易,于2010年購買了現在居住的房屋。張某與小亞現因感情不和,雙方決定離婚,但對于住房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發生巨大爭議。
小亞認為,張某雖在婚前購買了一套房屋,但價值不足以購買現在的住房。婚后,張某對房屋進行多次交易后,所獲得的巨大收益才使他能夠購買現在較大的房屋,所以,婚后購買的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雙方平均分割該套房屋。
庭審中,張某辯稱,現在的住所完全靠自己“投資”婚前房屋購得,小亞沒有出資,所以不同意平分。
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