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房產法定繼承的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那么沒有遺囑的房產法定繼承的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關于沒有遺囑的房產法定繼承的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沒有遺囑的房產法定繼承的流程是怎樣的
沒有遺囑的房產法定繼承的流程如下:
1、進行房屋評估。
2、辦理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3、進行房屋測繪。
4、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定繼承的順序是這樣的: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