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

導讀:
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那么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關于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身安全保護令何時生效,是否當庭送達
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用當庭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條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第
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