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導讀:
合同之債須以有效合同為依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一、行為。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如果合同關系并不存在,則無約可違,自然不存在違約責任。。違約一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這是違約責任的主觀要件。只有因違約當事人的原因造成違約責任。而在雙方過錯的情況下,過錯的大小是其承擔違約責任大小的依據。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應賠償。那么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之債須以有效合同為依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一、行為。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如果合同關系并不存在,則無約可違,自然不存在違約責任。。違約一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這是違約責任的主觀要件。只有因違約當事人的原因造成違約責任。而在雙方過錯的情況下,過錯的大小是其承擔違約責任大小的依據。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應賠償。關于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之債須以有效合同為依據。合同作為雙方法律行為,當然須符合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的條件,即行為人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識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見第55條);同時,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了民事行為無效的7種情形;第59還規定了可撤銷或變更的兩種情形。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務糾紛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一、行為。
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違約行為只能在特定的關系中才能產生。違約行為發生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存在著合同關系。如果合同關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無效),則無約可違,自然不存在違約責任。。
二、過錯。
違約一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這是違約責任的主觀要件。當事人違約可能有各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對方違約等。因這些原因引起違約,當事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因違約當事人的原因造成違約責任。因此,違約當事人要承擔違約責任,主觀上必須要有過錯。而在雙方過錯的情況下,過錯的大小是其承擔違約責任大小的依據。
三、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從權利角度考慮,只要有違約行為,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其損失即已發生。理論上來講,在違約人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對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損害及損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則必須考慮當事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害。
四、因果關系。
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違約當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只限于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其他損失,違約人自然沒有賠償的義務。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應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