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強制執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

導讀:
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那么能強制執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關于能強制執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處于大眾創業階段。所以很多人都會成立公司來發展事業,提到成立公司就涉及到股東注資,然而不可避免公司在生產經營中會多少面臨債務問題。那么,很多人都向知道,如果強制執行公司能清償股東債務嗎?下面催天下小編做個簡要說明。
一、能強制執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
正常情況,股東不只是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那么公司債務和股東無關不需承擔;如果情況比較特殊,比如股東有出資不實、抽逃資金等行為,需要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特殊情況下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任何事物都不會是絕對不變的。還真在有的情況下,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
1、股東出資不實
如果在訴訟中遇到公司履行債務能力不足時,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師可能會查詢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這些材料,則可能會要求股東承擔公司的債務。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國經濟審判座談會紀要》第5項(一)中談到:企業法人注冊登記時,投資方出資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如果發現該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應判令投資方補足其投資用以清償債務;注冊資金不實的,由開辦單位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2、股東抽逃資金
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后,會將當初做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是否能強制執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