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強制執(zhí)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

導讀:
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章程約定的比例。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yè)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那么能強制執(zhí)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章程約定的比例。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yè)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關于能強制執(zhí)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能強制執(zhí)行公司財產來清償股東債務嗎
正常情況股東不只是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那么公司債務和股東無關不需承擔如果情況比較特殊比如股東有出資不實、抽逃資金等行為需要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般來講對于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guī)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二、特殊情況下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任何事物都不會是絕對不變的。還真在有的情況下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
情況之一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章程約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冊時工商登記機關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出資證明文件一般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證明若是以實物出資會要求其提供相關的評估文件。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會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記檔案中。如果在訴訟中遇到公司履行債務能力不足時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師可能會查詢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這些材料則可能會要求股東承擔公司的債務。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國經濟審判座談會紀要第5項(一)中談到“企業(yè)法人注冊登記時投資方出資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如果發(fā)現該企業(yè)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應判令投資方補足其投資用以清償債務注冊資金不實的由開辦單位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情況之二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后會將當初做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其他情況包括很多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yè)由此造成了債務或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等一些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第80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zhí)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zhí)行人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