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對公司債務有清償責任嗎?

導讀:
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是,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形: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另外,還包括很多其他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是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情況。那么股東對公司債務有清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是,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形: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另外,還包括很多其他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是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情況。關于股東對公司債務有清償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但是,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承擔公司債務的情形:
(1)股東出資不實
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
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會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記檔案中。
如果在訴訟中遇到公司履行債務能力不足時,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師可能會查詢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這些材料,則可能會要求股東承擔公司的債務。
(2)股東抽逃資金
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后,會將當初作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如果公司在訴訟中被要求承擔相應債務責任,但公司無力履行,公司股東可能會遇到要求在抽逃資本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可能,就是說這時股東要代公司受過。
另外,還包括很多其他情況,如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或是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或是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等情況。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