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

導讀:
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以包括歇業在內的方式終止的在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后進行公司注銷登記即是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也是債權人通過非訴方式實現債權的手段。在公司已越過清算程序而獲得了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時則說明是股東違反了股東義務具有了侵害債權的故意。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讓股東承擔法律責任以恢復受損害的債權人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七)、注銷登記1、申請注銷登記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那么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以包括歇業在內的方式終止的在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后進行公司注銷登記即是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也是債權人通過非訴方式實現債權的手段。在公司已越過清算程序而獲得了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時則說明是股東違反了股東義務具有了侵害債權的故意。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讓股東承擔法律責任以恢復受損害的債權人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七)、注銷登記1、申請注銷登記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關于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公司債務是不是承擔清償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以包括歇業在內的方式終止的在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后進行公司注銷登記即是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也是債權人通過非訴方式實現債權的手段。在公司已越過清算程序而獲得了注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時則說明是股東違反了股東義務具有了侵害債權的故意。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讓股東承擔法律責任以恢復受損害的債權人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清算組人員基本情況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號、注銷原因、清算開始日期、清算組人員及工作地址、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三)債權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五)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法定分配順序為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后5、清償完畢上述款項后的剩余財產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六)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3、已發布注銷公告。
(七)、注銷登記
1、申請注銷登記
自清算報告被確認之日起10日內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文件
申請注銷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后公告企業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