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民間借貸糾紛新特點

導讀:
民間借貸糾紛是近年來我市兩級人民法院受理數量增幅最大的案件之一。民間借貸游離于正規的融資行為之外,存在著交易隱蔽、監管缺失、風險高、法律地位不明確等問題。民間借貸行為亟待引導、規范。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新特點、新問題民間借貸在我國的存在由來已久,是一種最早的信用形式。據統計,某市法院2006-2008年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的結案標的2078萬元,實際執行485.9萬元,執行率僅占23.3%。另某縣法院審結的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數額6900萬元,實際執行標的額1232.9萬元,執行率為17.86%,大大低于其它類型案件的執行率。那么如何把握民間借貸糾紛新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是近年來我市兩級人民法院受理數量增幅最大的案件之一。民間借貸游離于正規的融資行為之外,存在著交易隱蔽、監管缺失、風險高、法律地位不明確等問題。民間借貸行為亟待引導、規范。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新特點、新問題民間借貸在我國的存在由來已久,是一種最早的信用形式。據統計,某市法院2006-2008年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的結案標的2078萬元,實際執行485.9萬元,執行率僅占23.3%。另某縣法院審結的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數額6900萬元,實際執行標的額1232.9萬元,執行率為17.86%,大大低于其它類型案件的執行率。關于如何把握民間借貸糾紛新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糾紛是近年來我市兩級人民法院受理數量增幅最大的案件之一。民間借貸游離于正規的融資行為之外,存在著交易隱蔽、監管缺失、風險高、法律地位不明確等問題。它的日益活躍,對金融業、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影響日漸加深,應引起高度重視。民間借貸行為亟待引導、規范。為此,我們對吳忠市兩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情況進行了調查。
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新特點、新問題
民間借貸在我國的存在由來已久,是一種最早的信用形式。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很強的家族血緣意識,親朋好友互相了解,民間借貸的交易成本低,從而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的民間借貸在解放前就比較活躍,但在計劃經濟時期規模和范圍都很小,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借貸又逐漸發展起來。隨之民間借貸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從我市法院近三年所審理的民間借貸案件的情況看,出現了下列新情況和新問題。
(一)民間借貸糾紛發展猛,數量多
據統計,我市2006年-2008年,共受理民間借貸案件5263件,涉訴標的達19115.888萬元,其中2006年為1068件,2007年1719件,2008年2476年,年均增幅52.4%,涉訴標的也隨之逐年成倍大幅增加,2006年-2008年,民間借貸一審案件的訴訟標的額依次為3377.52萬元、6011.69萬元、9726.66萬元。
(二)民間借貸糾紛范圍逐步擴大
在幾年前,我市民間借貸主要分布在農村,主要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如今民間借貸不再限于農村,已滲透到城鄉的各個角落。
(三)不規范,無擔保
(四)出借人實現債權難
民間借貸案件在判決后,多數借款人由于無償還欠款的能力,還有一些借款人為躲債而下落不明,使民間借貸案件易判決、難執行。據統計,某市法院2006-2008年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的結案標的2078萬元,實際執行485.9萬元,執行率僅占23.3%。另某縣法院審結的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數額6900萬元,實際執行標的額1232.9萬元,執行率為17.86%,大大低于其它類型案件的執行率。
(五)民間借貸案件審理難度增大
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中,還出現了以下一些新問題,一是個別案件涉及賭債,但被告無法舉證;二是一些案件出借方在出借時就將利息扣除或將利息計算在本金中;三是多數案件借款人按約定給出借方償還借款利息時,出借方不出具收據,而出借方在訴訟時,依然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四是一些案件被告缺席的比較多;五是有些案件出借人僅起訴擔保人,不起訴借款人,致使擔保人產生嚴重的對立情緒;六是個別案件中,借款方私自錄音的證據材料的采信認證難等,以上新問題的出現,給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帶來諸多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