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借條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導讀:
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保證人和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時,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寫上保證人或見證人字樣。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那么簽訂借條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保證人和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時,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寫上保證人或見證人字樣。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關于簽訂借條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對于很多人來說,只有掌握了借條中的注意事項,才能在書寫欠條時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時也能保證借條是真是有效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出借人應注意:
1、需要核實借條上借款人簽字是否與真實姓名一致,讓借款人在借條上按下手印則更加保險,因為當借款人使用假名簽字時,按手印與簽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就不能逃避責任了。
2、簽字盡量自己帶筆。有的筆寫過后筆跡就會消失,只要用這種筆寫借條,時間到了以后,債權人手頭的借條變白紙一張,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出借人要謹慎選擇簽字的筆,同時還要確認借條字跡清晰。
二、借款人應注意:
1、自愿簽字:自愿簽字的借條是有法律效力的,從在借條上簽字的那一刻起,就確定了自己要承擔了的那份義務和責任。若第三人自愿在借條上簽字,既不是見證人或保證人的話,就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被脅迫簽字:若被脅迫在借條上簽字,當事人應該到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并留有報警回執;如果無法與警方取得聯系,可試著與對方協商,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當時是受脅迫而為,比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像設備,受到脅迫時可及時拍錄取證。
三、中間人應注意:
中間人分為保證人和見證人,在簽名時需要明確身份。保證人和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時,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寫上保證人或見證人字樣。
另外,保證人不僅要寫明自己的身份為保證人,還有寫清楚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人,如果沒有寫清楚的,默認為連帶責任保證人。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一年后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6月25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盡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鑒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并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