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不再受理嗎?

導讀:
同訴訟時效一樣,申請執行時效并不是立案審查要件,對超過執行時效期間的執行申請,應當先予受理。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怎樣處理當事人向法院請求民事權利時,法院有可能不受理當事人的請求,但有些特殊案件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那么超出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不再受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訴訟時效一樣,申請執行時效并不是立案審查要件,對超過執行時效期間的執行申請,應當先予受理。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怎樣處理當事人向法院請求民事權利時,法院有可能不受理當事人的請求,但有些特殊案件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關于超出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不再受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訴訟中需要注意的除了證據外,還有的就是訴訟時效了。畢竟法律是不保護在權利上面睡覺的人,要是超過了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那么法律就不會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超出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不再受理嗎?請看下面詳細介紹:
首先、超出執行時效并不喪失實體權利。我國現行申請執行時效,法律性質上跟訴訟時效是一致的,只是訴訟時效是對未決債權而言,申請執行時效是對已決債權而言。它們的法律后果都不是喪失實體權利,而只是喪失請求權,債務人獲得不履行的抗辯權。即屆滿后權利本身不消滅,只是權利效力減損。
其次,執行時效不是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審查事項。同訴訟時效一樣,申請執行時效并不是立案審查要件,對超過執行時效期間的執行申請,應當先予受理。超出執行時效并不當然免除償還債務,如被執行人未就執行時效提出異議,可視為其默認同意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被執行人就執行時效提出異議,法院應審查是否存在執行時效中止、中斷等事由,再決定是否裁定不予執行。
再次、抵銷權的行使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情況下,即便超出執行時效,但并不妨礙抵銷權的成立,抵銷通知為單方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只要到達對方,無須同意即可發生抵銷的法律后果,作為形成權的抵銷權的行使,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
最后、受理超過執行時效案件具備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l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gt;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由此可見,對超過執行時效期間的執行申請,應當先予受理。
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怎樣處理
當事人向法院請求民事權利時,法院有可能不受理當事人的請求,但有些特殊案件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