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在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得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變賣債務人的財產,以其價金清償債權。債權人為避免這種危險,乃依靠特別擔保方法保障債券。那么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在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得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變賣債務人的財產,以其價金清償債權。債權人為避免這種危險,乃依靠特別擔保方法保障債券。關于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債的形式發生的公民、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頻繁;保障債尤其是合同之債的履行,對于維護社會主義商品流通秩序,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具有哪些法律意義?
一般來說,債務人對于自己負擔的債務,應當以其全部財產負履行義務,也即債務人的全部財產為其債務的總擔保。在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得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變賣債務人的財產,以其價金清償債權。債權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對于同一債務人,不妨有同一內容或者不同內容的數個債權存在。對于同一債務人,可能發生負債超過其財產總額的情況,而一切債權都處于平等地位,期間并不發生順位(次序)的問題。同一債務人的數個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財產都平等享有債權,如果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總債權時,就要依各債權人的債權額比例分配,債權人的債權就會得不到完全清償,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債權也不具有追及性,在債務人讓與財產于他人時,該部分財產即失去擔保的性質,因而不能發生債務人以讓與財產的行為而致損害于債權人的結果。可見,即使債務人現時有充分的財產負擔債務,但債務人可隨時增加債務額,又可隨時讓與財產于他人,債權人仍有債權得不到清償的危險。債權人為避免這種危險,乃依靠特別擔保方法保障債券。這種特別擔保方法有人的擔保、物上擔保、金錢擔保三種。人的擔保就是保證、金錢擔保指的就是定金。物上擔保,即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供履行債務的擔保,不論債務人是否負擔其他債務,也不論債務人是否將此擔保讓與他人,債權人對此擔保物得優先直接行使權利,以之供債權清償。這即是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實現條件是什么?
1、擔保物權有好幾種,物權法里頭列的就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抵押就是東西還在你手上使用,但是將來債主可以申請法院將你的東西變現來還債,例如房地產抵押;質權就是把股票憑證放在債主那兒,等你換不起債務,他可以申請法院變賣了;留置權就是你把車放店里修但是不給人家錢,人家扣你的車來抵債。
2、擔保物權的實現時機是債務沒有按時清償?,F在碰到的主要問題是,借款合同簽訂了,但是還沒有到期,可是對方已經不付利息了,這時候能不能申請實現抵押權?答案是基本上不能,因為對方一定不是傻子,一定會反駁到,這是違約的問題,還沒有到期,你不能要求我還款。借款合同的解除需要我嚴重違約致使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時候方可,至少須要你通知我要求我明確下一步是否還堅持違約后方可解除。為了省事,最好雙方對逾期支付達到多久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進行約定。
3、擔保物權申請材料送達對方后,對方須不持異議。就是對于是否存在債務以及債務是否履行等問題不持異議,否則法院要駁回申請,你要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