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

導讀:
合同糾紛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那么經過法院判決后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合同糾紛敗訴時,能否繼續提起二次訴訟這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問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合同糾紛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那么經過法院判決后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合同糾紛敗訴時,能否繼續提起二次訴訟這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問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合同糾紛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那么經過法院判決后敗訴,還可以繼續上訴嗎?下面為大家詳細講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合同糾紛敗訴時,能否繼續提起二次訴訟這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問題產生的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