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

導讀:
在生活中,擔保物權的競合現象時有發生,這個問題大多數人都不是特別清楚,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的確定在確定擔保物權競合效力問題時,各國一般都有具體的歸責。但根據物權法的原理,可以抽象出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確定的一些基本原則。因此,法定擔保物權一般優先于約定擔保物權。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規則一、擔保人的行為造成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即一擔保物上已經存在一個擔保物權,擔保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又在其上設立了一個以上的擔保物權。那么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生活中,擔保物權的競合現象時有發生,這個問題大多數人都不是特別清楚,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的確定在確定擔保物權競合效力問題時,各國一般都有具體的歸責。但根據物權法的原理,可以抽象出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確定的一些基本原則。因此,法定擔保物權一般優先于約定擔保物權。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規則一、擔保人的行為造成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即一擔保物上已經存在一個擔保物權,擔保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又在其上設立了一個以上的擔保物權。關于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生活中,擔保物權的競合現象時有發生,這個問題大多數人都不是特別清楚,下面由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以及處理規則!
擔保物權競合的構成要件
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的確定在確定擔保物權競合效力問題時,各國一般都有具體的歸責。但根據物權法的原理,可以抽象出擔保物權競合效力確定的一些基本原則。
(一)、法定擔保物權優先于約定擔保物權
法定擔保物權優先于約定擔保物權為物權法上的原則。法律直接規定某種擔保物權的產生條件,一般是出于一些政策原因和對特定法律的保護。并且因為其構成要件和效力都已為法律明確規定,比起約定擔保物權來更加容易為第三人了解。因此,法定擔保物權一般優先于約定擔保物權。
(二)已公示的擔保物權優先于未公示的擔保物權
公示公信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未公示的擔保物權無法為第三人所知,為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和穩定交易秩序,一般法律賦予已公示的擔保物權更高的效力。而且,這也可以從另一方面督促當事人主動及時履行公示手續。
(三)善意取得的擔保物權具有較強的對抗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意在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善意第三人和所有人之間的利益。善意取得制度對質物和留置權競合的效力以及在質物、留置物上設定抵押權的效力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四)成立在先的擔保物權一般優先于成立在后的擔保物權
根據權利在先原則,成立在先的物權,有優先于后成立物權的效力。先成立的物權壓制后成立的物權,后成立的物權若有害于先成立的物權,后物權將在先物權實行時被排斥。因此,在競合的多個擔保物權都已滿足公示要件或者都不具有對抗第三人效力時,成立在先的擔保物權一般優先于成立在后的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規則
一、擔保人的行為造成擔保物權競合的處理
即一擔保物上已經存在一個擔保物權,擔保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又在其上設立了一個以上的擔保物權。
在這種情況下:
1.留置權最優先受償(也可以說是優先于抵押權);
2.已登記的抵押優先于質押;
3.質押優先于未登記的抵押。
注意:
1.不可能存在擔保人先設立一個已登記的抵押,后又設立一個已登記的質押問題。因為登記本身已具有對抗效力,不可能重復登記。
2.不可能存在留置與質押并存的情形。因為留置與質押都需要轉移擔保物權的占有,而擔保人不可能將一個擔保物同時轉移兩個占有。
3.不可能存在質押與質押并存的情形。因為質押需要轉移擔保物的占有,而擔保人不可能將一個擔保物同時轉移兩個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