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

導讀:
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保證責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惡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時,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保證責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惡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時,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關于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他人借貸找人做擔保,即為擔保人,一旦到了還款時間未還的,擔保人要按約定承擔責任。那么,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責任的免除,是指對已經存在的保證責任基于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加以除去、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現象。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保證責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
1、惡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欺詐、脅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擔保人也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約定禁止轉讓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而擔保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僅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禁止債權轉讓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轉讓債務未經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但未經擔保人的同意的,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未經其同意變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擔保人同意,如果加重債務人債務的,擔保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等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
7、在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責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一般保證的擔保人在主債權履行期間屆滿后,向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擔保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在該可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
8、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時,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全部物的擔保,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9、當事人協議擔保人不知曉等情形,可以免除責任。
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擔保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通過以上文章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民間借貸的擔保人并不是在任何時間任何的情況下都要承擔擔保的法律責任,希望以上知識可以幫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