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法律是否生效

導讀:
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應當收回遺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擔保人,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的法律是否成立呢?構成不能追償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履行一定追償程序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需要提起訴訟,并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追償。此時,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確實未能全部清償,并明確不能追償的數額,向其他連帶保證人追償。那么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法律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應當收回遺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擔保人,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的法律是否成立呢?構成不能追償需要滿足三個條件:1、履行一定追償程序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需要提起訴訟,并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追償。此時,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確實未能全部清償,并明確不能追償的數額,向其他連帶保證人追償。關于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法律是否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實踐中,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借款人應收回其遺產,如果沒有抵押物,私人貸款合同應邀請第三方擔保。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的,應當收回遺產,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擔保人,借款人死亡后起訴擔保人還債的法律是否成立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務人死亡,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還能向債務人的繼承人追償嗎?保證人對債務人有追償權,而債務人的繼承人除了取得遺產外,也要繼承債務,因此保證人對債務人的繼承人有追償權。
當繼承人繼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保證人只能獨自承擔返還借款的責任,如果有連帶共同保證人,可以向其他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保證人主要通過這兩種方式追償,維護自身權益。
1、向債務人的繼承人追償
對于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合法債務,繼承人有義務在繼承遺產實際價值的范圍內償還。當保證人償還債務人的欠款之后,有權向借款人的繼承人追償,但要在債務人的遺產范圍內追償。
債務人遺產范圍以外的欠款,不能得到追償,有連帶共同保證人的,可以向其他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
2、向連帶共同保證人追償
在連帶共同保證中,其中一個連帶保證人先行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享有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的權利,但應首先向債務人追償,如主債務人清償不能的,再由其他連帶保證人在前者不能清償的范圍內償付。
構成不能追償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履行一定追償程序
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需要提起訴訟,并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追償。如果沒有經過法院的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連帶共同保證人以不能向主債務人追償為由直接起訴其他連帶保證人的,雖然法院可能會予以受理;
但是原告(連帶共同保證人)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確實不能追償,如主債務人已經宣告破產,沒有任何財產等,否則被起訴的其他連帶保證人將以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不能追償為由提出抗辯。
2、追償程序完畢
追償程序完畢一般來說是指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三十一條的執行完畢,包括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全部執行完畢、裁定終結執行或者當事人之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等情形。
前兩種完畢由法院來達成,足以證明能夠清償或者清償不能;而在后一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主債務人和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惡意損害其他連帶保證人的情形,故對于其他連帶保證人來說,應當注意保留證據證明主債務人仍然還有財產可供執行。
3、有未能清償的部分
即通過法院的執行,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的追償數額仍然未能全部得到清償。此時,先行清償的連帶保證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確實未能全部清償,并明確不能追償的數額,向其他連帶保證人追償。如果未明確不能追償的數額,則法院無從判斷其他連帶保證人應當承擔的實際補充清償數額。
遺產償還之后,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當然,繼承人如果自愿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應該把死者個人的債務與家庭債務區別開。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后用于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后,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遺產無人繼承,也無人接受遺贈,這些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產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
對于死者生前應當繳納的稅款而沒有繳納的,和清償一般債務一樣,以死者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以全部遺產折價繳納稅款后,仍欠稅款,繼承人若自愿代繳,盡管其沒有這個義務,也不應禁止。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