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時,擔保是否生效

導讀:
在貸款業務中,第三人將被要求作為擔保人,有時債務人和債權人欺騙擔保人,那么對于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還有效呢?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還可以起訴債務人和債權人。如何認定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符合本條款規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一條: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那么當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時,擔保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貸款業務中,第三人將被要求作為擔保人,有時債務人和債權人欺騙擔保人,那么對于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還有效呢?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還可以起訴債務人和債權人。如何認定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符合本條款規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一條: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關于當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時,擔保是否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貸款業務中,第三人將被要求作為擔保人,有時債務人和債權人欺騙擔保人,那么對于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還有效呢?對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還可以起訴債務人和債權人。
如何認定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
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如果債務人構成詐騙罪,符合本條款規定,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有例外情況,如果保證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債務人詐騙的除外。參與詐騙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四十一條: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存在(一)、(二)情況的是不承擔民事責任的。
事先收集證據,做好防范措施
在做擔保時,通常都會有書面合同,口頭上的一些對話,擔保人做的就是要記錄下這份合同的內容,錄下當時說的話,最好錄一個視頻,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否則,自己被坑的時候,就該哭了。
除此之外還要同時找證據來證明他們偽造的證據與客觀事實之間有矛盾,有沖突,違背客觀常理,簽名、印章是偽造的等等。這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除擔保責任。證據越充分,對擔保人越有利。
擔保人的追償權
保證人的追償權指的是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由此可以看出,保證人的追償權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產生,其成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是保證人已經對債權人承擔了保證責任;
(2)必須使主債務人保證而對債權人免責;
(3)必須是保證人沒有贈與的意思。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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