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有何區和別聯系

導讀:
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分別指的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那么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有何區和別聯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分別指的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關于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有何區和別聯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很多金融產品背后都有抵押物,這樣投資者就可以安全投資,保證資金安全。其中,在金融產品項目中,投資者會看到借款人以質押抵押方式擔保,抵押物包括房地產、廠房等動產,那么對于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有何區別和聯系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質押擔保與抵押擔保分別指的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抵押與質押的聯系體現在哪里
1、都是債權的從權利。
2、都屬于擔保物權,都為保障債權的實現而設。
3、在債的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都有權就標的物優先受償。
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抵押擔保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才有效,而質押擔保則只要轉移財產的占有權即可;
2、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在擔保財產的形態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動產和不動產抵押,而后者則一般是動產或權利的轉移。
3、抵押擔保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債權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擔保期間財產的損失由債務人負責,而質押擔保則需要轉移財產的占有權,由債權人保管,期間財產的損失由保管方即債權人負責;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