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擔保的債權是什么

導讀:
抵押人是債權的保證人,法律對抵押人可以擔保的債權有明確規定,即抵押人擔保的債權不能超過抵押物所擁有的債權,否則是屬于違法的行為。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那么抵押人擔保的債權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人是債權的保證人,法律對抵押人可以擔保的債權有明確規定,即抵押人擔保的債權不能超過抵押物所擁有的債權,否則是屬于違法的行為。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關于抵押人擔保的債權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人是債權的保證人,法律對抵押人可以擔保的債權有明確規定,即抵押人擔保的債權不能超過抵押物所擁有的債權,否則是屬于違法的行為。那么抵押人擔保的債權是什么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
所謂的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即是為了在對債權進行擔保的時候,既可以是提供擔保物,亦可以是提出擔保人的情況。而在提出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通常包括,金錢債權、可轉化為金錢的債權的債權和將來債權等。
二、擔保債權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2、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時可以增設擔保人,同一債權可以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