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被投訴了有什么影響!

導讀:
根據《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但《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那么擔保人被投訴了有什么影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但《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關于擔保人被投訴了有什么影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內容還款,只要簽訂的正規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法院是有權對其要求還款,如果擔保人不還,嚴重的是會被黑戶的。那么擔保人被投訴了有什么影響!
被起訴后擔保人需要可能面臨以下問題:
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規的,擔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還款;
2、擔保人如果不還法院有權對其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凍結,直到借貸者還款;
3、擔保人不還款如果超過一定的時間會被銀行黑戶。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有期限嗎
擔保是保證債務清償和債權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清償債務。但《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過此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做擔保的法律風險
一、給人做擔保有什么法律風險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二、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擔保的債權債務發生轉移,擔保人是否仍負有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有約定,依照約定。
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于擔保責任主要是基于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三、什么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下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