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

導讀:
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新民事訴訟法第百零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個月內提出”審理再審案件按照第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應當在再審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那么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新民事訴訟法第百零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個月內提出”審理再審案件按照第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應當在再審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關于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離婚判離后就財產部分申訴或再審需要多長時間
新民事訴訟法第百零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個月內提出”
審理再審案件按照第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應當在再審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按照第審程序審理的判決再審案件自再審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對裁定的再審案件應當在再審之日起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