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

導讀:
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關于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的定義是什么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債務人的法定義務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務人的合法權利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五百二十五條【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