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導讀:
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是為了非法占有,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為,因此構成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那么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是為了非法占有,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為,因此構成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關于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債務人當場以暴力手段搶回借條的行為是為了非法占有,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為,因此構成搶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