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下落不明 如何向法院起訴

導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那么債務人下落不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關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正文: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向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