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導讀:
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依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的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如果是在審理過程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那么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依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的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如果是在審理過程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關于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依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5條的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受理訴訟后,可以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證據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傳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如果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如果是在審理過程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1、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
2、債務人對本人所負債務數額有異議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確定。如債權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而債權人又不起訴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由法院確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
討債起訴應提供什么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