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

導讀:
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從上可以看出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極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與執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而債權憑證原則上要在法定執行期限屆滿后發放,期限未滿不能發放。債權憑證發放后案件終結執行,原判決效力被廢止。由于債權憑證是項新的規定,各地操作有所不同。在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權利人依據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執行債權憑證中登記的權利。(二)債權憑證的特征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序。那么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從上可以看出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極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與執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而債權憑證原則上要在法定執行期限屆滿后發放,期限未滿不能發放。債權憑證發放后案件終結執行,原判決效力被廢止。由于債權憑證是項新的規定,各地操作有所不同。在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權利人依據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執行債權憑證中登記的權利。(二)債權憑證的特征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序。關于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
從上可以看出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極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與執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但二者又有本質區別。主要區別如下:
1、適用范圍不同。執行中止適用范圍廣,任何性質案件只要出現應當中止情形,都適用執行中止,而債權憑證僅適用于金錢給付案件。如涉及人身權執行案件均不能發放債權憑證。
2、發放期限不同。對執行中止只要出現應當中止的情形,在任何時間內均可中止執行,不受執行期限的限制。而債權憑證原則上要在法定執行期限屆滿后發放,期限未滿不能發放。
3、結果不同。債權憑證發放后案件終結執行,原判決效力被廢止。債權人的權利以債權憑證上登記的內容為準。而案件中止執行后,實體權利義務未發生變化,仍依原判決確定的權利義務執行
4、發放條件不同,債權憑證原則上須申請執行人自愿申領,而執行中止法院可依職權發放。
從上可以看出債權憑證是在執行中止制度基礎上發展而來而又完全不同于執行中止的一項全新的法律制度。
什么是債權憑證
(一)“債權憑證”是由人民法院發給債權人一種書面憑證。是指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的,由執行法院向申請執行人發放的、用以證明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尚享有債權的權利證書。
由于債權憑證是項新的規定,各地操作有所不同。根據浙江高院的規定,債權憑證是指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的,由執行法院向申請執行人發放的、用以證明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尚享有債權的權利證書。實踐中基本操作程序是:在執行期限屆滿前后,執行法院認為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仍不足清償債務的,征求申請執行人意見后,制作、發放債權憑證,同時終結原判決的執行。在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權利人依據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執行債權憑證中登記的權利。
(二)債權憑證的特征
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序。
2、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
3、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