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憑證的原始登記有哪些內容

導讀:
債權憑證既不同于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也不同于中止裁定書。債權憑證申請執行的期限不宜定得過短,如一年的時間,也不能定得過長,甚至無期限。那么債權憑證的原始登記有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憑證既不同于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也不同于中止裁定書。債權憑證申請執行的期限不宜定得過短,如一年的時間,也不能定得過長,甚至無期限。關于債權憑證的原始登記有哪些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基本情況
如果是自然人,要寫明姓名、性別、住所地、身份證號;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要寫明單位名稱和住所地。
二、債權金額及其債權依據
債權金額是未實現債權的金額。債權依據,是指債權所依據的法律文書的編號。
三、執行費的交納情況
為了便于執行費的管理,在債權憑證上記載原執行案件的執行費收取情況,有利于防止以債權憑證作為執行根據的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階段的執行費的流失。
四、債權憑證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主要是可以憑債權憑證申請執行;義務是在申請執行時要提供債務人有可執行財產的證據。
五、債權憑證的期限
以債權憑證作為執行根據申請執行是重新啟動一個執行程序,根據我國現行民事訴訟立法精神而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必要的,況且規定申請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維護市場交易關系的穩定。債權憑證既不同于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也不同于中止裁定書。債權憑證申請執行的期限不宜定得過短,如一年的時間,也不能定得過長,甚至無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