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么

導讀:
比如,主債權的消滅會影響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主債權得到完全清償后擔保債權也發生消滅。(二)主債權的轉讓必須依法或依約作出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債權轉讓自債務人得到通知之時起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那么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比如,主債權的消滅會影響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主債權得到完全清償后擔保債權也發生消滅。(二)主債權的轉讓必須依法或依約作出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債權轉讓自債務人得到通知之時起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關于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什么
一、主債權和擔保債權的關聯是怎樣的
在存在擔保債權的債權中,會同時存在著主債權和擔保債權兩個相互關聯的債權,擔保債權是主債權的從債,其能否有效實現受到主債權的很大影響。比如,主債權的消滅會影響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主債權得到完全清償后擔保債權也發生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三條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二、主債權轉讓的條件
(一)主債權的轉讓必須是在保證期間內發生的
保證期間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時限。根據《擔保法》第25條的規定,在保證期間內,主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換言之,保證人的保證責任隨著保證期間的屆滿而消滅,在保證期間屆滿之后,主債權人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就與保證人毫無關系了。
(二)主債權的轉讓必須依法或依約作出
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主債權須有可轉讓性,依據債權的性質(如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或基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殊信任關系的債權)或原合同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3、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議。
4、主債權的轉讓不得違反主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約定。
(三)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主債務人
一般來說,債權轉讓無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并且債權轉讓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債權轉讓自債務人得到通知之時起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只有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響到保證人的責任承擔。通常,主債權人只需通知主債務人,即認為債權轉讓對保證人發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約定,主債權人必須將債權轉讓通知保證人的,應從其約定。否則,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債權中的保證是什么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兩種保證的區別主要在于何時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