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

導讀:
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借款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那么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借款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關于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約定擔保人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從何時起算
借款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限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依據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根據是否約定擔保期限,確定擔保期間起算時間。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