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擔保人約定三年怎么算

導讀: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那么借款合同中的擔保人約定三年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關于借款合同中的擔保人約定三年怎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款合同中的擔保人約定三年怎么算
如果第三人債權人提供保證的,在保證合同中可以載明保證的期限是3的,從還款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未簽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為債權憑證
沒有簽訂借款合同,這些也可以作為借貸憑證
1、收據。
2、借條。
3、欠條。
4、匯款憑證。如匯款單、銀漢匯款記錄,可以證明匯款事實,但不一定能作為債權憑證,具體由法院判斷。
沒有簽訂借款合同的補救措施
1、爭取與對方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書
借貸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主要就還款事項協商好。還款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
(2)還款內容,如還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
(3)讓借款人提供擔保,或者第三人作為保證人,都需要訂立條款;
(4)雙方的義務;
(5)違約責任;
(6)雙方簽名、日期。
2、搜集上述講到的證明借貸關系的證據。
此外,實踐中還可以積極從以下方面的證據來佐證: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系存在。
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必須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系。
(2)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3)保留的借錢聊天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電子數據。
(4)保留的銀行轉賬憑單。
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
出借人通過起訴主張對方給付借款的,需要注意:
1、注意訴訟時效
(1)如果約定還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還款之日起兩年內,隨時可到法院進行訴訟,要求對方還本付息。
(2)如果雙方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長可在二十年內隨時到法院進行訴訟,要求對方還本付息。
2、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
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