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有什么構成要件

導讀:
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條件。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財產處分行為僅指法律上的處分行為而不涵蓋事實上的財產處分行為,主要包括轉讓財產、拋棄財產、免除債務、在財產上設定抵押等。所謂有害于債權的實現是指債務人在實施處分財產的行為后,不具有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清償能力。那么債權人撤銷權有什么構成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條件。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財產處分行為僅指法律上的處分行為而不涵蓋事實上的財產處分行為,主要包括轉讓財產、拋棄財產、免除債務、在財產上設定抵押等。所謂有害于債權的實現是指債務人在實施處分財產的行為后,不具有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清償能力。關于債權人撤銷權有什么構成要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要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
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前提條件。
2、債務人作出無償或明顯不合理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
這是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客觀條件。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就是旨在請求法院裁決撤銷有害于債權實現的無償或明顯不合理低價財產處分行為的效力。需要明確的是,這里的財產處分行為僅指法律上的處分行為而不涵蓋事實上的財產處分行為,主要包括轉讓財產、拋棄財產、免除債務、在財產上設定抵押等。
3、債務人的財產處分行為有害于債權的實現
只有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有害于債權的實現時,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所謂有害于債權的實現是指債務人在實施處分財產的行為后,不具有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清償能力。如果債務人即便無償或以不合理低價處分財產,但其仍具備債權的清償能力,則不能認定債務人的財產處分行為有害于債權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