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中存在優先受償權嗎

導讀: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它僅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發生。那么代位權中存在優先受償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它僅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發生。關于代位權中存在優先受償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代位權中存在優先受償權嗎
代位權是否存在優先受償權,要看代位的債權是否有擔保和財產保全,如果沒有擔保又沒有保全的,一般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二、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代位權并非自合同的關系發生之時就為債權人所享有,換言之就是并非每個具體的債上都存在代位權。它僅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發生。代位權的發生,須具備如下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的債權合法,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2)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權已屆履行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屬于債務人自身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