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訴訟會導致債務中斷嗎

導讀: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責任財產的多少直接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可能性的大小,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將會導致責任財產的減少,對債權人產生了現實的或可能的損害;2、債務人作為民事活動的主體,其信用總在不斷的變動,作為相對方債權人很難了解債務人的信用變更情況,讓債權人舉證非常困難。那么代位權訴訟會導致債務中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責任財產的多少直接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可能性的大小,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將會導致責任財產的減少,對債權人產生了現實的或可能的損害;2、債務人作為民事活動的主體,其信用總在不斷的變動,作為相對方債權人很難了解債務人的信用變更情況,讓債權人舉證非常困難。關于代位權訴訟會導致債務中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代位權訴訟會導致債務中斷嗎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是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行為,所以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后重新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三十五條【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二、怠于行使法律權利的舉證責任
1、債的關系成立之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便成為債務履行的一般,債務人的財產在民法上稱之為“責任財產”。責任財產的多少直接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可能性的大小,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將會導致責任財產的減少,對債權人產生了現實的或可能的損害;
2、債務人作為民事活動的主體,其信用總在不斷的變動,作為相對方債權人很難了解債務人的信用變更情況,讓債權人舉證非常困難。從舉證的難易程度來說,由債務人舉證更合適,符合公平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