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債務分擔可不可以對抗債權人

導讀:
黃某、陳某已調解離婚,調解書確認的債務承擔,將夫妻共同債務變更為個人債務,未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該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現已分割完畢,故應由黃某、陳某共同償還該15萬元借款,黃某、陳某負連帶責任。這些規定的基本法理是:夫妻離婚時對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劃分,只對夫妻雙方生效,對外不能對抗債務權的債權主張。夫妻就共同債務對外互負連帶責任,一方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償權。夫妻在自由約定財產歸屬的同時也可自由約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份額,該約定對婚姻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債務人不能以債務人內部的約定來變更債的性質。那么婚內債務分擔可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某、陳某已調解離婚,調解書確認的債務承擔,將夫妻共同債務變更為個人債務,未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該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現已分割完畢,故應由黃某、陳某共同償還該15萬元借款,黃某、陳某負連帶責任。這些規定的基本法理是:夫妻離婚時對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劃分,只對夫妻雙方生效,對外不能對抗債務權的債權主張。夫妻就共同債務對外互負連帶責任,一方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償權。夫妻在自由約定財產歸屬的同時也可自由約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份額,該約定對婚姻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債務人不能以債務人內部的約定來變更債的性質。關于婚內債務分擔可不可以對抗債權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該案的處理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黃某與陳某的離婚調解協議已明確約定張某處15萬元借款由黃某清償,該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張某應向黃某主張債權。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15萬元債務系黃某與陳某的夫妻共同債務,應由黃某、陳某負連帶清償責任。黃某、陳某已調解離婚,調解書確認的債務承擔,將夫妻共同債務變更為個人債務,未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該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同時該協議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應予尊重。現已分割完畢,故應由黃某、陳某共同償還該15萬元借款,黃某、陳某負連帶責任。陳某若償還該15萬元借款,其可向黃某行使追償權。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




